甘肃伊兰集团 致歉信
致:广大消费者 2014年5月8日,兰州市食药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媒体上发布了201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查验不合格的37家餐饮企业名单,其中包括我集团旗下的(鼎火锅张掖路店)、(伊兰紫阁通渭路店),因采购的原材料“豆腐”不符合食药局检测标准,对此,我公司深表歉意,并郑重向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道歉,恳请得到您的原谅和理解!! 我公司按正规程序在市场上购买的“豆腐”,是在一家规模较大、各项证照齐全的豆制品加工厂购买,但由于我公司没有能力对“豆腐制品”原材料进行检测、化验;这次在兰州市食药局的检查督导下发现问题并于第一时间终止与这家豆腐加工厂的供应合作,且专门设置了采购监察小组,定期对此类食品进行严格把控。 伊兰集团餐饮业多年来本着“食品安全,诚信守望”的原则面向广大消费者,我们的服务和饮食环境卫生在业界都有着良好的口碑,今后为了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和企业的诚信原则,我们将不断改进,加强内部自查,将努力成为让广大消费者放心的良心企业。 关注您的感受 感谢您的宽容
甘肃伊兰集团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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