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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加快推进全国餐饮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信用等级评价回执表)
2009-8-12 发布

关于组织开展加快推进全国餐饮行业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烹饪协会被授予全国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组织推动全国餐饮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国家商务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 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了“深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建立信用风范制度,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为守信企业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的要求。省烹协决定积极配合中烹协组织实施这项工作,现将2009年开展全国餐饮行业企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方针

今年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在国家商务部的指导下、积极推动餐饮业企业自愿参加,由省烹饪协会组织申报工作,中国烹饪协会组织专业机构评价与社会监督有机统一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坚持标准、科学评价、动态管理”的规范来运作。
 
二、申请企业基本条件
(一)中国烹饪协会会员单位;
(二)经工商登记的企业,获得餐饮经营资格满3个会计年度;
(三)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
(四)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三、评价程序
   
由中国烹饪协会统一组织实施;由餐饮企业自愿申请,报送证明材料和数据资料;省烹协初审、推荐;经第三方企业信用评价机构进行分析评价,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核定等级;经中国烹饪协会公示、审核、批准,报国家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颁发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信用等级评价将按照“申报、推荐、评价、定级、公示、备案、发布”的工作程序进行。
 
四、评价内容
   
按照全国餐饮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考核内容:企业基础信用能力状况、企业经营能力状况、企业管理能力状况、企业经济偿付能力状况、信用记录。
  
五、申报方法
   
申报企业登录甘肃烹饪协会网站,进入行业新闻栏目,下载回执表认真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交于省烹饪协会。
   
六、评价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共分“三等九级”,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BBBBBCCCCCC九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七、结果应用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在以下方面得到应用和推广:
    1
、在国家商务部和国资委的领导下,将获得A级以上的企业推荐给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给予重视和支持;
    2
、将评价结果纳入全国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供商务、银行、税务、工商、海关等各部门使用;
    3
、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中国烹饪协会网站上发布评价结果;
    4
、企业使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宣传,提升企业诚信经营形象。
   
八、申报费用
   
申报费用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费用:每个企业为人民币6,000元。

联系地址:兰州市天水路7——9号省烹饪协会

    话:0931——4995041   13919086518

    真:0931——4992330   邮编:730000

人:马春芬   屈咏梅   焦健民

全国餐饮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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