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依据中国厨师节组委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华金厨奖”表彰评选工作的要求,现将“中华金厨奖”的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项目:
“中华金厨奖”设置四个项目,每个项目均可申报团体奖或个人奖,但每个申报单位或个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1、餐饮管理成就; 2、烹饪技艺创新;
3、烹饪教育与理论成果;4、烹饪事业贡献;
二、申报要求:
省烹协将根据中国厨师节组委会对“中华金厨奖”团体和个人奖项的评选条件,从申报省烹协二十周年庆典表彰活动“甘肃金厨奖”的候选人中进行择优推荐,因此请各单位尽快申报“甘肃金厨奖”的团体和个人。(中国厨师节组委会给我省分配名额:团体2个,个人3个)
三、评选办法:
1、 按照评选条件,由各地烹协统一组织申报,负责初审,并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9月15日交至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
2、由中国烹饪协会组成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3、通过网上公示后,经中国烹饪协会正式批准,确定获奖名单。
4、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于2009年10月18日在扬州举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厨师节上予以表彰并向社会公布。
凡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候选人,需要填写《中华金厨奖申报表》,并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华金厨奖申报表.doc